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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办问答

为公司代开发票时这种情况是虚开吗?

发布者:泓灼会计 来源:泓灼

自2018年以来,我国税收制度越来越严格,并且随着金三软件的上线,从根本上杜绝了偷税漏税的行为。因此企业在开据发票工作上也非常谨慎了,坚决避开虚开发票的行为,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例外,对于超出经营范围的公司在代开发票时,是否属于虚开形为,比如一家IT服务咨询公司,实际出售办公电脑,这样的发票能不能开,是否合法,今天小编针对这一情况进行详细解说。

 

公司代开发票

 

超出经营范围的算不算虚开发票

这种情况在正常的交易中并不少见,依据规定,凡是超出经营范围的货物交易,需要到工商部门修改经营范围之后,才可以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这样一来就耽误开发票的时间导致不能及时的报税,所以税务部门也会给企业代开发票。而这样的发票不属于虚开,只有发票上信息与真实货物交易不符时才属于虚开,这种情况是真实有效的所以不算虚开。那么这样的代开发票有没有务风险呢?

虽然发票《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所以在代开发票时所发生的交易行为真实有效,税务部门就可以给开具,毕竟发票开具的精神就是符合真实业务,提供了应税行为就应该发实开票纳税,这样看来是没有任何税务风险的。

有些地方规定纳税人发生在主营范围以外发生其他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经营活动,只要发生真实的应税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发票。比如内蒙古。而有些地方有比较具化,临时性的可以开具,如果经常发生的需要先变更经营范围再行开具。比如甘肃省。有些地区要按经营范围来开具,经营范围没有的要先增加经营范围,核定相关的税种再开具,比如深圳市。每个地区税务局的开票要求也有所差异,如果你的公司销售了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代开发票行为需要按照当地税务局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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